小说主人公是冯卿卿李梓夜的书名叫《爱恋之至》,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不再跟我废话,单手拎包,踩着球鞋就踹开了门。「谁同意的你跟谁过去,想让我承认,做梦。」踹门声让我感受到了他的怒气。「你!真是不可理喻!」我站在原地,气到爆炸。...
回到厨房,我很后悔。
又不是没看过男人,怎么就被一个小屁孩弄得脸红心跳了。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个猪排……
我把牛奶端出去,在餐厅等着他。
十分钟后,他下楼,瞟了我一眼,径直朝门口走。
显然没有过来吃饭的意思。
「李梓夜,我做了早饭,你不吃吗?」
「我为什么要吃?」他反问我。
「我早上五点就起来做了,你不觉得自己这样很没有礼貌?」我站起来。
「谁让你做了?」他依旧不退让。
「你爸把你托付给我,我就得照顾你!」
「谁承认了?」
他不再跟我废话,单手拎包,踩着球鞋就踹开了门。
「谁同意的你跟谁过去,想让我承认,做梦。」
踹门声让我感受到了他的怒气。
「你!真是不可理喻!」我站在原地,气到爆炸。
他本来要走,想起什么,又转身端过我做的早餐,顺手倒给门外的金毛。
「这么想当妈,它缺。」
我还没来得及发火。
他冷冷看我一眼,坐上车,上学去了。
留我一个人站在原地憋到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