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丧葬习俗——火葬
火葬是用火焚化尸体的一种葬式.火葬主要用于得重病而亡或孕妇及未婚姑娘。对孕妇要剖开腹部,取出死胎一起焚化,焚尸的柴禾要挨家挨户去要。焚后三天或七天用筷子拣出骨灰,装入木盒,埋入地下,上面堆土作出坟茔标志.火葬也是王公贵族们的主要葬式.人死后,擦净尸体,用布缠尸骨,涂以黄油,烈火焚尸,骨灰送至喇嘛寺内,将骨捣碎,和以麦粉,制成饼形,存于灵塔,或奉藏于五台山之灵城,以求佛法庇护。火葬与佛教的输入有密切的关系,佛教主张火葬,蒙古族笃信佛教。
火葬也是解放前牧区的一种葬式。这种葬式多是王公贵族等有钱人家用的。受萨满教和喇嘛寺庙影响的地方,实行火葬习俗的较多,但火葬并不普遍。贫苦牧民也有采用这种葬式的,只有孤独老人,未婚青年,传染病患者、妇女病或难产致死的死后才要火葬;也有生前留有遗嘱的则要遵嘱火化。葬法是:给死者全身缠上白布,涂上黄油,请喇嘛念经超度。丧礼过后,将尸体将死者与棺木一同火化,有的把骨灰撒于山、河火化以后的骨灰撒向河流的,一定要放入流动的水中,蒙古族人认为,流动的水终究要流入大海。王公贵族牧主等富有人家,在死者焚烧后,往往拣拾骨灰,把骨灰和以麦粉,制成人形,存于喇嘛庙的宝塔,或送到五台山的灵域埋葬,以此表示死者成了佛。贫苦人家的葬式要简单得多,只把尸体移出蒙古包外焚化,然后烧树枝或牛羊烘熏蒙古包,这是表示送走"瘟神"的意思。火葬,除骨灰撒于山、河者外,均留墓迹。火化时不能用自己一家的木、柴,要募集百家木、柴做为火化燃料。
蒙古族丧葬习俗——土葬
清代以来的蒙古民族,主要还是土葬。这一时期,蒙古民族也出现了坟茔地。病者死亡,家人即该给死者更换新衣,或用白布缠尸,然后将尸体连同衣帽、鼻烟壶、蒙古刀、木碗等物,一起放入坐棺或卧棺,入土埋葬。葬法是选择好墓地后,掘穴,中等以上人家还在穴中砌砖或石。蒙古民族王公台吉死时葬法甚为讲究。死者要用布帛把尸体裹严纳入棺内,在王府置三年或七年,谓之停柩,期间要叠石造屋,藏棺其中,谓之陵。并设守陵户常住陵旁。守陵户的多少,根据王公贵族的品位有定例,如亲王为十户;郡王八户,固伦公主与郡王一样;贝勒、贝子为六户,和硕公主与贝勒、贝子相同;镇国公、辅国公为四户;辅国公以下的一般官员及没有功劳者,皆不得有守陵户。郭尔罗斯王爷、协理皆称墓地为"衙门"。奴隶、牧民及过往行人误入"衙门",一旦被抓获,就要受到严厉惩处。
入殓以后,需请喇嘛念经,一般人家念三、五天;大户人家有念"七七"四十九天以至百日的。
土葬就是把尸体埋如土中,是主要的一种葬式。在选择墓址时,一般是选择背靠丘陵、面临平川的高处。在墓穴南侧壁挖方行坑,点朱拉(油灯),意即驱散黑暗。墓坑挖好后,用锹铲平,不留足迹。在放棺材之前,墓坑中放置斧头、镰刀意即防止鬼魂侵占墓穴,埋葬时若立棺,富者用模板制成,上端尖型,尸体缠白布,坐尸其中,用砖砌坟。贫者用柳条编制立棺,尸体略缠白布,坐尸筐中,用土掩埋。若卧棺,棺材面与墓穴面平齐,以示不压人头之意。若把其头部放置墓穴面以下,子女将永远被人欺负,没有抬头之日.坟堆上要撒原米和白米,堆坟时耍从东西两侧远处取土。若从南面取土就等于死者进出的道被挖了,从北面取土意味挖了死者住房的支柱,这对活着的人都不利.埋葬完毕,从供品中取出一部分烧给死者,其余分给送葬者.坟堆的上头埋上用树枝栓以白布做的嘛呢旗(幡樟)。
在半农半牧区,野葬、火葬、土葬兼而有之。
解放后,随着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人们认识到野葬不卫生,容易传染疾病,因此这种葬法已经罕见了。现在无论农区还是牧区都是以土葬为主。城市大多实行火葬,但已不是解放前的那种火葬,而是将尸体送到火葬场火化。葬礼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绝大多数也已消失,一般是开个追悼会,悼念死者,寄托哀思。
读完了这篇文章,小编对蒙古丧葬习俗有了新的认识,原来,每一个民族的丧葬意识都有着不同的寓意。蒙古的丧葬仪式有着大草原独特的味道。无论穷富,死后都要用牲畜献祭,表达对死者的敬意。文化的流传,还会一直走下去。丧葬,是一场纯洁的仪式!欢迎关注我们!www.qiuyulu.com秋雨露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