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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离婚小孩子怎么判

分类:更多故事时间:2019-10-28 11:37:03关键词:法律咨询离婚小孩子怎么判

 在诉讼离婚中,人民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作出相应的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相关的内容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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