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被继承多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但是,参保在职人员和参保退休人员所继承的额度算法不同。
如果参保在职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额为本人死亡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如果是参保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继承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计算方法:
个人账户继承额=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后个人账户利息-个人账户月养老金×已领取养老金月数。
注:按男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71.5岁才能领完。按女性50岁退休计算,领自己的钱,在66.25岁领完。
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在退休之后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以继承。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继承?
参保人继承人准备死亡证明、本人为继承人的证明、身份证明并填写相关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关系所在社区或退休前最后一家公司进行办理,具体如下:
退休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二、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三、确认及领取
缴费单位和继承人本人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退休后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离退休人员管理单位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至所在辖区社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1、《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2、死亡证明原件;
3、《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
4、领取(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休(退职人员)增加表》复印件;
6、《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帐户继承额审批表》。
三、确认及领取
管理单位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帐户继承额审批表》上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领取(继承)人按照规定至银行办理领取手续。
特殊情况:一次性交齐养老保险的
随着国家的发展,各种政策也越来越完善。老人的赡养问题也是得到国家非常的重视,出台的新养老保险政策就可以看出来。
同时新政策可以一次性的交齐或者补交养老费用,到了一定年龄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所以很多富裕一点的家庭会一次性交齐养老保险。
那么我们就有了要考虑的问题,一次性的交完养老保险后,老人突然不在了,那养老金怎么办?
保险金所得应该是被保险人的,但是当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因为意外去世的时候,所交的保险金额可以被子女继承。
但是养老金并不是像其他的意外险一样,会有赔付,只是当老人去世之后,子女会理所应当的继承所交养老保险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