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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服从对党忠诚心得体会

分类:心得体会时间:2017-09-26 13:36:40关键词:四个服从,对党忠诚,心得体会

也许你不关注国家时事,所以不了解“四个服从”到底是什么?今天小编就带你来了解一下,以下是关于坚持四个服从对党忠诚的心得体会,我们要坚持四个服从,以钢铁般的信念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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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首先提出来的,它的具体内容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坚持四个服从心得体会一

    党章第十条第一款对“四个服从”作出明确规定,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丧失战斗力。因此,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和党的领导之下,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在个人意见与党组织决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党员可以保留个人意见,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

    (2)少数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和普通党员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能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代替或否决大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除必要时可以在下次会议上提出讨论或保留意见外,要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这个前提下,党组织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以便由以后的实践来检验它是否正确。

    (3)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决议,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其决议也不得与上级组织的决议相抵触。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党的下级组织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变通处理的,事先要得到上级同意;下级组织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可以边行动边汇报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4)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地方、基层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有效实现统一意志。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要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服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而不能各行其是,不能改变或否定作为全党意志体现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和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决定或对外发表主张。

    “四个服从”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它的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它的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持四个服从心得体会二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之一。那么,这“四个服从”又是怎么来的呢?它在党章发展中经历了哪些变化和调整?

    早在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就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还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二大党章提出的这“两个服从”,实际上已经涉及了“四个服从”的核心内容,即“全党服从中央,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此后至六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基本都延续了二大党章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四个服从”正式提出,是在1938年9至11月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为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深刻教训,强调要通过严格的纪律,尤其是通过党内法规来建立健全党内关系,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毛泽东将“四个服从”作为我党“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强调指出,“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

    在六届六中全会的基础上,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对“四个服从”做了更为全面的阐述。七大党章规定:“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最基本的条件:“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刘少奇在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强调了“四个服从”的作用,他指出,“无产阶级的力量,就在于组织”,党内的秩序,就是由“四个服从”原则来建立的。

    七大党章将“四个服从”作为党的政治纪律确立了下来,此后历次修改的党章都把“四个服从”作为民主集中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四个服从”作了新的表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这一规范化表述,一直沿袭至今。

    “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党内极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9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和根本成就表明,严格遵守“四个服从”,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之一。在新形势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党成为一个组织严密、机构完整的统一整体,从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www.qiuyulu.com秋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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