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可扣个税,真的要来了!国务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公布。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一)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政策解读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并不是意味着直接在个税中减免1000元。何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二)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1500、每月1100、每月800元定额扣除。
(三)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四)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五)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六)赡养老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年24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扣除额度。
只要你的贷款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就可以每个月在税前扣除1000元,最多只能扣20年。
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子女教育1000元/月、继续教育300元/月或4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住房租金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赡养老人2000元/月;大病医疗据实抵扣,每个纳税年度内,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年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个已婚已育且需赡养老人的杭州白领,不考虑大病医疗这一特殊情况,最多还可以同时扣除四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租房或房贷利息。理论上每月最高扣除额为: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500(租房)+2000(赡养老人)=5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