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雷锋日记》。这本书里描述的是雷锋短暂一生中的英勇事迹。
雷锋出生于2月28日,他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安庆乡(现雷锋乡)简家塘一户农民家里。57年秋父母兄弟相继悲惨死去,年仅7岁的雷锋掸任儿童团大队长。58年3月日他由原名雷正兴改为雷锋,69年雷锋加入中国GCD。在部队生活的两年零八个月里他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72年他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幸因公殉职,年仅22岁。
正如毛主席说得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难得的是做一辈子好事。就是雷锋,一位普通的GCD员,却以强大的人格魅力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尊重。他总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人后己,舍己为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雷锋精神。他在日记立写道:如果你是一滴水,就要滋润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就要照亮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颗螺丝,就药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
看看自己从小娇生惯养,别说帮助别人,有时就连自己应该做的力所能及的事都不愿意,实在是惭愧,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今后我要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