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最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要么跪下要么离婚》,是小叔叔所写,书中的精彩故事:...
沈初应了一声,偏头看着车窗外的微光大厦,扯着嘴角讽刺地笑了起来。
她当初,是怎么觉得,自己能把薄暮年的心捂热的?
三年了,幸好她现在发现了,她捂不热,因为他的心在别人的身上。
这样也挺好的,起码让她输得心服口服。
只是这些年来,她背过的锅,受过的委屈,沈初是不会这么轻而易举就过去了!
陈潇跟陈戟聊完电话,一偏头就看到沈初侧着脸看着车窗外的情形。
窗外的天色阴暗,沈初半侧的脸都几乎现在那外面的阴暗中。
陈潇知道,沈初还是难过的。
“晚上去嗨吗?”
听到她这话,沈初偏头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不去,我要养精蓄锐。”
前方红灯,陈潇停了车,偏头看了看沈初,“看来你心情还不错。”
“高中那年,富贵死得时候我也就难过了好几天,薄暮年他凭什么?”
占据了她三年,如今她要爬出深渊了,她有什么好难过的。
陈潇对沈初这对比有点佩服,这富贵可是条狗啊!
不过想想,也是,这薄暮年还不如一条狗忠心呢!
真真是半滴眼泪都不值得她的小五为他流!
陈潇原本还有点担心沈初难受的,现在看来,她还是低估沈初了。
晚上不到十点,沈初就进房去睡了,反倒是陈潇,在网上舌战群傻,愣是气到半夜三点多才睡的,结果第二天睡到将近九点。
陈潇睡眼惺忪地走出房门,沈初已经化好妆穿好衣服拎好包包,准备出门了。
沈初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女子的长相,眉眼水艳、五官精巧,美得并不张扬,却深入人心。
她今天穿得简单却又莫名性感,上身一件深棕色一字领宽松毛衣,下身深蓝色铅笔牛仔长裤,脚上一双黑色混毛衣色牛津单鞋,长发披散,肩线平直骨感,腿直修长,整个人莫名是温柔和性感的融合,十分养眼舒服。
陈潇很满意沈初这身打扮,不会显得过分庄重,但又不失了自己的风情。
很好。
“我出门了。”
沈初拿起一旁桌面的手机,看了陈潇一眼。
陈潇跑过去狠狠地抱了她一下:“去吧,告别错误,走向新生!”沈初笑着应了一声:“好。”
沈初到民政局门口的时候刚好八点五十五分,结婚的那一边窗口已经不少人在排队了,离婚这边就她一个人。
九点还不到,薄暮年还没有来。
九点刚到,民政局离婚的窗口准时被拉开。
沈初低头看了一下手机,薄暮年不是个喜欢迟到的人,然而他今天却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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