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杀死那朵野玫瑰》,经典来袭!萧凛王斯年是书里的主要人物,也是作者早日成为小富婆精心所出品的,阅读无广告版本更加精彩,简介如下:傲娇自私的病态受(萧凛)*忠犬霸道恋爱脑攻(王斯年)的一场极限拉扯“你脑子没有毛病吧,你喜欢谁不好,你喜欢一个男人?”“真爱至上,我就喜欢男人怎么了?”“萧凛,我今年21岁,即使到了八十岁我也喜欢你。”“萧凛,好聚好散,成人之间撕破脸皮挺难看的。”
《杀死那朵野玫瑰》 第一章再无瓜葛 免费试读慵懒的夏日里,阳光普照着庄园,淅淅沥沥的碎光透过枝叶跳跃在光滑的鹅卵石上,朱红色的花点缀在了绿意之中,给这个本是寂静庄严的庄园增添了一丝生机。
“王斯年去哪了?”
萧凛的烟还夹在指尖泛着星火,眼睛却瞄着窗外那一望无际的蓝海。
“萧总,王斯年回中海了。”
其实李灵还隐藏了一部分事实就是王斯年回中海是去见沈家大小姐沈冰心去了,他可不敢如实的说出来,要不然连带着毁灭的可就是他了。
“是吗?告诉王斯年,如果今晚他赶不回盛福山庄的话,那他以后就别见我了。”
落地窗上映衬着萧凛那好看的轮廓,如刀削般精致的侧脸,长长的睫毛投掷着一片阴影,只是看不见那双漂亮的眸子中藏着什么情绪,但觉得不是什么和善的感觉,李灵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王斯年这次可真的是给自己招惹来了麻烦。
“好的,萧总。”
说完李灵就从办公室出去,直到走到了空旷的场地才敢掏出来手机,可是对面的盲音只是嘟嘟的响着,一直没有人接,李灵紧张地手心都出着汗。
“喂~”
过了好久,对面才接起电话,这懒洋洋的声音一听就是刚刚起床,这小祖宗啊,要不是是自己的过命兄弟,谁稀罕揽这档子破事。
“可真是要我的命了,兄弟,萧总说今晚无比看见你,你要是回不来这辈子就别见到他了!”
李灵恨不得一秃噜全说完,生怕王斯年听着听着没耐心把电话给撂了。
“你告诉他我回来见沈冰心了吗?”
王斯年悠哉悠哉的躺在沙发上,手还搭在沙发的软台上搭着,那凌乱不羁的发型像是逃荒出来许久的孩童。
“怎么可能,你兄弟我怎么可能出卖你呢?”
李灵气愤填庸的说着,相处了这么久,自己的兄弟竟然来质问自己,让谁谁不生气。
“你没有必要瞒着他,他愿意等那就让他等着吧,山庄我今天是不回去了,我还得陪着冰心吃饭。”
李灵听了浑身打哆嗦,没想到,他那王斯年当兄弟,王斯年竟然想要他的命。
“你这是想要我的命啊,兄弟!”
“自从我前天离开的时候,我就没想着再回去,我王斯年从此和萧凛再无关系。”
话说的风轻云淡,但是对于李灵却是致命一击:“兄弟,你是攀上高枝了,可是在海市,谁能比得上萧家啊,你可想想清楚。”
“你让他放手来,待在他身边这么多年,他的手段我还是了解的,虽然我王家不如萧家,可若是王家和沈家联姻的话,萧凛就算动我也还是得掂量掂量的。”
王斯年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风轻云淡的说着。
“你的意思是你的王家那个小公子?”
“**~”
“怎么人各有命,就我的命这么惨!!!”
还未等王斯年开口,那边已经开始鬼哭狼嚎的哀叹着世间不公了,都三年了,王斯年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王家小公子,而自己依旧是打工奴。
“要不你跟我混,哈哈哈。”
王斯年一**坐在沙发上,嬉皮笑脸的一幅没正经的样子。
“你能分我你家的一般产业吗?能的话我就去。”
李灵虽然自己备受煎熬,但是还是很替兄弟高兴地。
“滚!”
电话挂掉的瞬间王斯年心里一沉,说不难过是假的,自己在萧凛身边那么多年,为了他也算是出生入死过了,自己想要的人还有没得到的时候?可偏偏栽在了萧凛的手里,越想越难受,如若不是知道萧凛利用自己打击王家产业,导致了无辜之人受到牵连,两个人也不至于到现在这个地步。
网友北港初晴点评:《杀死那朵野玫瑰》这是我迄今为止看过最好的言情文,非常好看!其实我现在已经很没有耐心看长文了,往往看了30%左右就不耐烦想弃了,看了这本才知道,不是我没耐心,是文不够好。
网友香蕉味点评:杀死那朵野玫瑰这本小说超级超级超级好看,作者早日成为小富婆文笔超好,构思超好,人物超好,背景以及所有细节都超好!一本被名字耽误的好小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