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时,我们被四爷收养。
名义上是养女,长大后变了质,四爷要其中一个作陪。
双胞胎妹妹哭着求我:「姐姐,我害怕,我想要干净地生活在阳光下。」
她成了大小姐,而我见不得光。
后来,我捡了个临死的男孩儿,他叫蒋钦。
蒋钦牢牢记着。
有人救了他,亦吻过他。
那少女背脊偏下方,长着一朵好似芍药的胎记。
生得美,偏偏心软,那是他最干净的大小姐。
他为此杀人,赴汤蹈火。
后来却发现,认错了人。
民国乱世,战火硝烟,可这声儿再响,仍有人隔岸唱。
百乐门,全上海最大的歌舞厅。
蒋钦又一次来赴约时,
我正在歌厅后台换裙子,腰上冷不丁地被大手握住,颤着音儿吐出口气。
他漆黑的眸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像是恨不得千刀万剐、置我于死地,「下贱。」
我幽幽地在他耳边吹口热气,笑得柔情蜜意,「反抗不了,就享受嘛。」
蒋钦没回话,冷着脸任由撩拨。
自从四爷死后,蒋钦一直在找他的大小姐。
找了好久,前段日子才偶然寻到舞厅。
当时,我正抿着支烟,朝一心捧我的金主笑得暧昧,「嘛,二哥给得不够多,暂时不……」
突然,后背猛地被抱住,对方一双手锢得很牢,几颗滚烫的泪落在我的颈窝。
男声暗哑得很,一字一句像是被折磨得泛着苦味儿,「……对不起,我来晚了。」
二哥脸色一沉,提起拳头给了一拳,很凶:「放开她!」
身后的人咬着牙,那吱嘎吱嘎的声儿在我耳边,听得一清二楚。
两人猛地纠打在一起。
二哥是从国外留洋回来的,长相斯文,穿着一身西服小马甲,最在意形象不过。
在百乐门做个卖艺的,最不缺的就是骚扰和鄙夷,见色起意想要上手摸两把的客人,更多得是。
二哥这么端着的人,为我而大打出手,怎么看我都觉得有点儿好笑。
花期一时艳,早晚有败时。
趁着二哥还有新鲜感,去他手底下做个姨太太,也算不错的去路。
我稳坐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戏,时不时喊两声,「别打啦,别打啦。」
直到那人转过身时——
滔天倒海般的回忆喷涌而来。
被迫承欢四爷膝下时,暗无天日的那段日子,我捡了个同样濒死的小男孩儿,喂他几口饭。
不指望他长大能救了谁,只想紧紧握着这根救命稻草,多个能互相舔舐的对象。
即便只是这样,也好。
宅里人人指着我的脊梁骨骂,「狐媚子」,「小*货」,「乱*」,「指不定怎么勾引上老爷!」
被姨太太们掐过的青紫,身上消了又添。
日日夜夜的肮脏,数不尽的红痕,像个破烂的洋娃娃。
当时的我,没敢承认那个下贱的身份,永远活在阴影里的垃圾。
「嘘,我是这宅子里的大小姐,我养父很爱我的,不允许我捡个不知路数的小乞丐。」
「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哦。」
「好。」小男孩漆黑的眸子盯着我,好半晌,红了脸。
如今小男孩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