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
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
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
后来他不死心,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流水般的银子砸进去,连个水花都没激起,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
那时我已嫁到元家,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
倒是没有想到,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
就着八卦,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回过神是,肚皮已经高高鼓起。
我撑得难受,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这才舒服了几分。
「小姐,你得注意形象啊,你这个样子,将来如何嫁人?」妙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不会引起关注。
此时饭点已过,大厅有些冷清,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抹嘴,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
我听得正兴起,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顾不得疼痛,又立马起身行礼:「参见王爷。」
我一回头,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面若冠玉,风姿倾城。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
此等绝色,便是败家,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
「小姐,咱们怎么办?」
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不过此时,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
明王看上去心情不坏,但我莫名害怕,总觉得他下一句话便是邀我一同去西北卖布。
我与妙樱低头装鹌鹑,忽然一道清澈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沈小姐,好久不见。」
我抬头干笑:「王爷还是这般玉树临风。」
「噗嗤——」
明王身后,一位清秀的少年笑出了声,再开口,却是女子的声音:「哥哥,我可总算见到了你的沈小姐,当真是个妙人儿。」
叫明王哥哥,那她岂不是……景昭长公主!
至于她说了什么,那都不重要!
明王皱着眉,似乎对长公主的话有所不满,他看向我,欲言又止。
这种时刻,我只需要装死,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沈小姐,若是得空,可去王府做客。」说完他似乎觉得不妥,补充道:「舍妹也在。」
我满口答应,至于去不去,那都是后话。
我还未再见景昭长公主,却听到了她的婚讯。
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元毅辰再一次沦为笑柄。
原来,陛下赐婚景昭长公主与庆德公世子,与元毅辰没有丝毫关系。
我总算舒了一口气,这才像话,那样娇俏的小姑娘,怎么能给元毅辰那个傻子当续弦。
听闻长公主喜爱作画,我当即从库房里翻出一幅吴大家的神仙卷,命妙樱送去明王府。
本是一件小事,哪知第二天,明王居然亲自登门道谢。
我连忙换了衣裳去见客,一路上发现许多陌生的人,有的抬箱子,有的捧盒子。
正当我一头雾水时,明王起身迎了出来,平静地道:「沈小姐送的礼物太贵重,在下受之有愧,在府中挑了些俗物,回赠小姐,还请笑纳。」
我心说,东西也不是送给你的……忽然转头看向妙樱,她也难掩震惊。
看来是送错了人。
这时也不能再反口,只好干巴巴地道:「王爷太客气了,您喜欢就好,也不值什么钱。」
早年吴大家扬名之前,曾在沈家做客,白吃白喝当然不好意思,就画了许多画赠予我爹。
后来他一朝成名天下知,画作万金难求,我爹这才命人将满满一屋子的画收起。
说来确实不值钱,几顿饭罢了。
明王沉默了半晌,幽幽道:「沈小姐果然财大气粗。」
我选择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