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大小姐的上门女婿》是一本都市小说,主人公叫叶辰秦洛雪,小说内容精彩丰富,情节跌宕起伏,非常的精彩,下面给大家带来这本小说的精彩内容:一年前张倩婷患上白血病,叶辰主动要为张倩婷献出骨髓,还别说真的好巧,他的骨髓非常适合张倩婷,而张倩婷为了活命,与叶辰领证结婚。
骨髓移植成功后,经过一年的疗养,张倩婷获得了康复,而叶辰的噩梦也就来临了。
三天前,张倩婷提出了要与叶辰离婚,叶辰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便服用了大量安眠药而被送进医院。
半小时前叶辰已经死亡,否则也不会被北冥仙帝叶辰借体重生。
“兄弟,放心的去吧,从现在开始,我会代替你活出一个新高度,让你的名字彻响地球。”
叶辰嘴角泛起一个弧度。
仙帝之魂尚存,虽然这具肉体很废,但他有自信能将这具身体打造成无上道体,然后重返仙界,将害他渡劫失败的所有人一网打尽。
咯吱!
就在这时,病房的门被打开,一个身材火爆的妖艳女子,挽着一个高大的西装男子走了进来。
“哟,我还以为你死了,没想到你的命还挺大,这都能活过来。”
张倩婷有些惊讶,她本来是想趁叶辰还热乎,用叶辰的手在离婚协议书上摁手印,免得背负克死丈夫的坏名声,没想到叶辰既然已经苏醒过来了。
索性她便从LV包中掏出离婚协议书,走到病床旁,说道:“把手印摁了,到时你想怎么死我不管,免得你妈那个疯婆子上我家来又哭又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我害死的你。”
“你的命是我给的,你就这么狠心这样对待我?”叶辰问道,他想知道这女人的心到底有多黑。
张倩婷嗤笑:“说的好像没有你我会死似得,实话告诉你,绍杰得知我患白血病,在美国花重金为我寻找配对的骨髓,在你的骨髓移植给我两个月后,绍杰就找到了适合我的骨髓,所以就算你没有给我骨髓,我照样不会死,还是会像现在一样活的健健康康。”
“两个月时间,足以让你的癌细胞扩散全身,就算移植骨髓成功,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还是有复发的风险,说到底,你的命还是我给的。”叶辰说道。
一旁的刘绍杰怒道:“妈的,别以为你是救世主,老子有的是钱,就算没有你倩婷照样能活的好好的。倒是你这只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就你这种货色入赘普通家庭人家都嫌弃,还想赖在倩婷家吃软饭,快给老子在离婚协议书上摁手印,否则老子弄死你!”
“就是,如果不是因为你给了我骨髓,我要是跟你这种废物结婚,我爸妈都能打死我,你知不知道我爸妈多恶心你?穷逼一个,给绍杰提鞋都不配,还想赖我家吃软饭,让你跟我离婚还寻死觅活,赶紧摁手印,看到你我都嫌恶心。”张倩婷一副尖酸刻薄的嘴脸。
叶辰眯了眯眼:“我算是看清你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后悔今天所做的决定。”
说完,叶辰在离婚协议书上摁了手印,然后将离婚协议书扔向张倩婷。
“呼!终于可以跟这个废物撇清夫妻关系,太高兴了!”张倩婷抱住离婚协议书长舒一口气,脸上满是欣喜和激动之色。
“给我滚出去。”叶辰没好气道,若不是他现在身子虚弱的很,而且也没有修为,否则绝对会在张倩婷丑恶的嘴脸上留下一记耳光。
“我为什么要滚出去,你算什么东西?”张倩婷冷笑道:“实话告诉你,我下个月十五就要与绍杰结婚了,你是不是很伤心,特别难过?如果是的话,可千万别在我和绍杰结婚那天去死,免得给我们招惹来晦气。”
接着,她又当着叶辰的面挽住刘绍杰的胳膊,撒娇道:“绍杰,跟那个废物结婚我都不好意思办婚礼,下个月十五咱两大婚,你可得给我准备一场难忘的婚礼啊。”
“放心吧宝贝,到时我会包下壹号公馆,为你举办一场江州有史以来最盛大,最豪华,最轰动的婚礼。”
“这可是你说的,一定要说到做到哦!”
“当然了,顶多花一个亿而已,这点钱对我刘家来说小菜一碟。”
“么!那我会幸福死的!”
“洞房时你会更性福的。”
“讨厌啦你!”
“......”
两人当着叶辰的面好一阵亲昵,仿佛要气死他一般,最后在叶辰的幽怨的目光下扬长离去。
“呸,奸夫荡妇。”
两人离去后,叶辰啐了一口。
“到时我会让你俩的婚礼成为江州人的笑话。”
离下个月十五还有二十多天,而这些时间足够让叶辰变得强大,足以吃上更高级的软饭。
凭借以前叶辰的记忆,他可是清楚江州四大家族之一秦家阴盛阳衰,与他同辈的基本都是女孩,虽然有一个男孩,但臭名远扬,难堪大任,为了家族的香火能够延续下去,秦家目前最缺的就是一个上门女婿。
而秦家的长女秦洛雪又长得国色天香,被江州无数贵族子弟所垂涎,只要下个月十五他与秦洛雪把婚礼一办,江州上流社会哪里还有人会去参加吴绍杰与张倩婷的婚礼?
而且这也可以狠狠的打这对奸夫荡妇的脸。
“就秦洛雪了!”
叶辰心中已经做下决定,立志吃定这碗软饭了。
劳资是穷逼怎么了?你张倩婷不要我,人家江州第一美女秦洛雪要我。
劳资是穷逼怎么了?你刘绍杰有钱也就娶个离异的女人,劳资离过婚的穷逼却能嫁给江州有钱有势的女人。
气死你们这对奸夫荡妇。
这时候一个女护士走进病房,当看到叶辰已经苏醒,她的脸上顿时浮现出浓浓的惊讶之色。
“咦,叶辰你竟然醒来了,还真是个奇迹啊。”
女护士名叫林可可,是叶辰读医学系的同班同学,更是他的邻居,小时后她俩都穿开裆裤时,彼此还研究过为什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