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秦臻白薇薇的书名叫《爱过你一次就好》,它是作者万贵妃写的一本都市言情类小说,凭借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程一诺给我报了一个地址,逼我跟她见面。
就算暗地里看见过她无数次,可正面交锋还是第一次。
我忐忑不安走过去,装扮精致的程一诺将手中的菜单递给我。
“请你吃晚饭。”她笑里藏刀,看得我背脊发凉。
菜单上全是法语,我大学没读完便辍学,根本看不懂。
她这……分明就是想在服务员面前羞辱我。
“程一诺,有什么冲我来,不要去找我妈,她什么都不知道!”
我将菜单推开,认真看着她,带着一丝恳求。
程一诺没有理会我,她对着服务员莞尔一笑,用法语点了餐。
她话音刚落,服务员鼓大眼睛不可思议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有些不解,正准备开口,程一诺便催促着服务员快些上菜。
“白薇,为什么接近秦臻?”程一诺把玩着她新涂的指甲油,冷冷看着我。
提及那个万丈光芒的男孩,我的心又隐隐作疼。
我无法回答,手心已经冒出冷汗。
服务员将菜端了上来,程一诺跟前是一盘精致的菲力牛排,我前面却是一盘看不出配料的拌饭。
中午在医院没有吃饭,这会闻到飘香四溢的食物,我顾不得其他,狼吞虎咽起来。
才几分钟时间,我便将那味道有些奇怪的拌饭全部吃光。
法国饭菜,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吃。
我心底默默想着,目光无意扫到盘底的几个英文字母,脸色惨白。
“DOGFOOD”
程一诺给我吃的是……狗食!
她知道我不懂法语,要饭店服务员给我端来了一盆狗食!
顿时,我觉得整个胃都翻滚灼烧起来,让我恶心想吐。
程一诺笑眯眯看着我,像在欣赏猎物最后的垂死挣扎。
“你一个被我爸抛弃的野种,三番五次来我们家要钱,害不害臊?”
程一诺优雅地拿起毛巾擦了擦嘴角的酱汁,无名指上带着的硕大钻戒晃花了我的眼。
无名指的戒指,那是秦臻送给她的吗?
想起他下午的吻,我的五脏六腑都近乎窒息。
“你到底想怎样?”我忍下所有屈辱,平静看着她。
程一诺似乎没料到我会如此淡然,她轻蔑一笑,说出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