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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原因 (请勾选右项)
生病 服兵役 拟重考 成绩不佳 适应不良 课业压力不胜负荷 移民 游学 感情因素 意外事故 工作 结婚或生产 家庭变故 未注册 休学逾期未复学 缺旷课超过期限 扣考学分过多 违反校规
志趣不合 其它原因 家庭经济因素 勒令休学
申请自第___学年第__学期至第___学年第__学期止,共计__学期
此 致
导师(指导教授)
系(所)主任
学 生:
学生家长: 签章
会签单位(导师及系主任签准后,方可办理。)
(1)系办公室 (2)图书馆 (3)系教官 (4)生辅组兵役
(5)生辅组就学贷款 (6)卫保组平安保险 (7)课注组 (8)代办人签名
【附注】一、办理休学手续以三天为限,依学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应於学期考试开始日前(即行事历内当学期上课终止日前)完成休学程序。
二、申请时必须检附家长亲笔签章之同意书(进修学制同学免附)。
三、因故无法亲来办理休学手续者,可由代办人办理(须附委托书)。
四、凡申请就学贷款於银行核拨日前休学者,须先至出纳组缴还学杂费收据影本交贷款承办人。
五、办妥上列会签1至6项手绩后,持此申请书、备齐家长同意书及学生证至教务处课注组换领休学证,否则无效。
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关注我们吧!www.qiuyulu.com秋雨露语录网